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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宁波市象棋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各县(市、区)象棋协会。开幕式由鄞州区象棋协会、鄞州区古林镇郭夏村承办;闭幕式由民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办。
三、协办单位:宁波民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四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五、参赛对象:以各县(市、区)象棋协会为单位组队参赛
六、竞赛项目:棋手组团体赛、 领导组团体赛
七、参赛办法
(一)每场上场领导组2名,棋手组4名;领导组队员可以参加棋手组比赛,棋手组队员不能参加领导组比赛。
(二)每队运动员(包括领队、教练)报名人数限15人,未入名单的不得参加比赛;第十二轮结束后,允许增补、调整名单。
(三)参赛棋手一届内只能代表一个单位。
(四)少儿队棋手每场由承办比赛的县(市、区)来组队。
(五)运动员资格按照宁波市象棋协会【甬象协(2010)6号】文件:
1、领导组队员必须是副处级以上干部;上场的2名领导组队员中允许一名是企业家(且是该协会秘书长以上领导)。
2、棋手组队员必须按照下列条件之一在当地选报:(1)户籍所在地;(2)身份证领取地;(3)工作单位所在地(在工作单位参保一年以上,新宁波人报名时必须附上一年以上的参保单)。不能在上列三条件之外地区报名。
八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比赛采用每两个月一次,每次二轮。详见联赛赛程表
(三)每场比赛棋手(棋手组合领导组)由各领队赛前半小时递交出场名单,确定队员比赛台次。
(四)每方用时一小时包干制,超时作负。每轮比赛对阵顺序以编排顺序为准(详见联赛赛程表),序号在前第1台、第3台持红先走;第2台、第4台持黑后走。
(五)比赛记分方法:比赛每场胜一局得2分,和一局得1分,负一局得0分。得分高者为本场获胜。胜者计场分2分,平者各计1分,负者计0分。
(六)名次计算:场分多者名次列前,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:全队总局分、后手胜局、直胜、全队犯规,若仍无法区分名次时,各队选派一名棋手参加快棋进行区分,第一局每方10分钟,第二局每方5分钟,直至分出胜负。少儿组不计成绩。
(七)提和办法:
1、本次比赛自然限着为45回合。
2、强势方(多一子局面领先)由于时限原因,必须在时限剩余2分钟前提出,否则不予受理。
九、录取名次和奖励:
(一)团体分别取前六名。
(二)奖金设置:棋手组1——6名奖金分别为8000元、6000元、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;领导组1——6名的奖金分别比棋手组减半。
(三)组织参与奖:第7名(含第7名)棋手组合领导组每队均为500元。
十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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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车路线: 地铁2号线和平站A口出向北第一个胡同口进去步行200米即到。